电影讲述了伊桑·霍克 饰演的时光探员“我”被命令穿梭于时光中去尝试制止一个可怕的罪恶。上一次秦观的穿越,是在一九六七年,一间小酒馆内,与约翰相遇的地方。约翰告诉他,他是如何从一名少女,最终转变成一名男子。“我”选择让约翰跨越时光,来结束自己的仇恨,在此期间,“我”渐渐的找到了被时光矛盾掩盖的真相,我们就像是莫比乌斯环一样,不断的循环,不断的重复着自己的宿命。

在看到《前目的地》这部电影前,他并没有查到这方面的资料,毕竟,这部电影是这次金爵电影节上,惟一一部以科幻为主题的电影。所以,当他在酒吧见到她的时候,听她说了一个故事。这不是穿越到另一个世界的经典剧情么?由迈克尔和彼得·斯派瑞两人执导的,现代三大科幻作家罗伯特·海因莱恩所写的《你们这些还魂尸》,无疑就是根据这部小说来写的,这部小说一般都是在很多年后才开始看的,因为它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,就像是一只还活着的丧尸一样。伊桑·霍克在剧中扮演一位时间穿梭探员,在时间隧道中穿梭,以防止刺客和恐怖份子所犯下的罪恶。

他拥有精湛的技术和精准的执行能力,才能确保自己在各个时间点都不会被抹杀。但在1969年,在一次伪装的酒保生涯中,他结识了一位名叫“未婚妈妈”的情绪化作者约翰,两人在一起,两人就在一起下了赌注,然后,他讲述了自己的经历:一个被遗弃的孤儿,申请宇航员服务失败,在补习班遇到了自己的爱人,剖腹产,被查出是雌雄同体,因为失血过多,子宫被摘除,变成了男人,为了生计,他选择了写情绪化的作者,直到在一次酒吧的聚会中遇见了你。代表愤怒地说,她会帮他找出恶棍,让他们一起回去。

整部电影的剧情主线与时空节点陷入混乱,角色在每一个节点上都会失忆,甚至连自己是什么身份都不清楚。总而言之,“我是什么人?我来自何方?我将何去何从?”这三个最终的问题,都是无解的。时光倒流,约翰和简相亲相爱,两人的感情是那么的深厚,情比金坚,三观也是那么的契合,两人就像是命中注定一般,互相爱着对方,这就是希腊神话中的“里纳西塞斯”,在这一刻变成了真实,就像是一朵自恋型的水仙。

代理的时光回溯装置反复运转了好几次,每一次都会有大量的时光回溯,每一次都会对他的记忆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扰,让他回到总部汇报的时候,记忆就会被修改。有智慧的网民,从我毫无征兆的重复中,早已看出了事实的残忍,而事实也同样充满了讽刺,充满了戏谑。“还魂尸”,是一种介于死亡和死亡之间的亡灵,又叫“行走的亡灵”,类似于梅特罗在其著作《海地的伏都教》中的一篇论文:“它可以行走,可以进食,可以服从对它说话的人的命令,它可以说话,但是它没有记忆,也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。”

巫毒一开始是一个隐秘的信仰,流传于西非和加纳,后来被白种人贩卖奴隶,传入中美洲和海地等国家,也就是从那时开始,巫毒就开始在当地的黑种人中间流传开来。“伏都”就是妖精的名字,妖精的信仰以及妖精的魔法。伏都教最令人发指的恶行就是制作“还魂尸”。传说中,有一个隐秘的组织,会在收集到足够多的财富后,对特定的生灵施展诅咒,让他们死去,然后用回魂术让他们重新活过来,让他们成为没有知觉,没有意识,但却能工作,任由他们的主人摆布,成为“活死人”。

“还魂尸”这个名字,本来就是一个神秘、恐怖、诡异的名字,但《前目的地》却是一部科幻片,从表面上来看,它更像是一部现代化的电影。在电影的头四分钟里,人们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了自己的穿越权上,并对每一个角色的身世做出了自己的判断。很显然,这部电影和原著中的剧情都是一种创新,那些看起来聪明能干的特工,或是爱得死去活来的珍妮/约翰,他们在每一次穿越权之后,都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。

这个故事最奇怪的地方,就是它对自己的穿越者进行了嘲讽、讽刺和恶作剧,简、约翰和代言人就像是一条贪婪的毒蛇,他们的身体连接在一起,形成了一个循环,从虚无中来,又回到虚无中,就像是影片中的那句话一样。这个剧情,无疑是一种颠覆,这些剧情,都是为了让读者们知道,什么时候才会有人说,什么时候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人回到未来,不管它有多高级,它的原理有多高深,它的出现,都会让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,让它失去平衡。当然,也不会有什么剧透,因为剧透只会让人产生新的疑惑,这样一部搞笑的影片,怎么可能一气呵成?看电影感觉好不好?

我非常负责任地说,这部电影非常的连贯,故事的紧张感也非常的强烈,别怕出现混乱。《前目的地》之所以会成为上海影视节的主要作品,正是因为它具有开放性和多元文化的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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